1.全面主持改革发展处工作,对本处工作进行规划、组织、管理、决策、实施及检查、督促和评估,负责本处对外联系、接待和经费的收支控制,并对学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2.贯彻学校决定、决议,协调和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校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大学章程的起草制定、协调组织学校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宏观政策的研究参与学校重要项目的论证和协调等工作,保证学校政策和整体工作在本处的贯彻和落实。
3.制定并实施改革发展处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处的内部管理制度,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建设;
4.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
5.负责学校统计管理,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负责分析学校综合信息统计数据,编制学校统计分析报告和学校年度事业发展报告,对学校发展指标提出调整建议。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